国内有很多人都想移民美国,拿到美国绿卡,但是众所周知,美国绿卡的获取难度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要难些。且目前在推广美国EB1C项目的移民公司并不多,项目也都各有特色,但是很多的项目其实里面也有比较大的风险。本文麦克斯出国就市场上的一些EB1C项目的情况,做个大概的总结,以方便大家更好的来判断。
一、包装把客户变成美国现成公司的高管。
这种项目一般来说成本很低,也可以说是做虚假陈述,但是因为隐藏的深,价格优惠便宜,深深吸引很多的客户。特别是客户支付的钱大部分是以美国高管工资的形式领取拿回到自己的手(除了交税不算),因此,看起来特别像正规的。其核心问题在于,这种做法的根本还是弄虚作假。移民局可能一时不会察觉。
项目方很容易赚钱,卖个人头,一个高管头衔。一方面不是唯一的一个,一些大规模的公司,不会只办理一个高管移民,都是多个移民项目同时进行的。在另一方面,如在一个完成后,就可以进入下一个。如此循环往复,项目方肯定不会停止。
这类项目的特点是廉价和吸引力的客户看起来没有风险,不必担心任何事情。风险在于,如果有一天被移民挖走,他们将面临绿卡/公民身份注销和遣返。想象一下,10年后加入客户,在美国建立了事业,立足点,孩子也适应了,可能上高中和大学,突然面临这样的后果,哭没有地方哭。风险在于过去的困境,美国的一切损失,以及欺诈罪。在美国文化和生活中,美国人最讨厌的是欺诈。
二、通过设立新的公司
不管是以客户的名义单独设立新的公司,还是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设立新的公司(客户占大股份),其根本实质都是要设立新的公司。新的公司设立后,客户可以申请L1签证,到达美国,然后等一年以后,公司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可以申请EB1C绿卡。目前来说,很多到达美国的客户均是以这种“先L1再绿卡”的套路被套在其中,人也到了美国,结果后面EB1C没法申请,吃尽苦头。而很多中介并不会在一开始就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把L1说的拍胸脯保证,后续的EB1C绿卡达标则淡化处理,反正就是先把客户搞定再说,过了1-2年,申请不下EB1C,反正也和中介关系不大了,因为已经转给项目方了。
如果直接在项目中的一方扩大项目到新的领域,新的城市,要建立一个新的业务扩张,事实上,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商业风险。这个时候,我们需要研究这种新的业务不能做,经过1—2年无法实现EB1C要求。这些都是未知数,但也是最大的风险。一旦满足该标准,则陷入“先L1 — 后EB1C”中间结果脱节的大坑。
不管上述情况下,不管是谁想要建立一个新的公司,必须有商业风险。特别是当国内中介在卖资源,客户端需要确认资源的可用性,新公司可以保证EB1C要求的实现。这是最大的挑战,也是最大的和未知的风险。
三、直接并购一个合格的企业
这样的做法和前面的做法不同之处在于:收购企业之前就已经充分评估该企业能达到EB1C的标准,保证了收购后不再掉到达不到标准的坑。当然,这样直接收购企业的做法也是有风险的,那就是客户需要承担原来企业所有的一切,包括潜在的法律诉讼及债务。但是避免了从新建立公司后把生意扩大到EB1C要求的商业风险。所以,为了避免收购企业的法律诉讼及债务风险,包括可能在收购过程中碰到的其他的坑,需要寻找一个有经验的专业的企业并购中介团队(包括商业律师,甚至包括后面的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团队),这点尤其重要。这种做法虽然成本高一点,却是一步到位的最佳的解决方案。而且,不少被收购的优秀企业,每年还能够带给客户不少的现金流和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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