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里写到了我在律所接触EB3移民的来龙去脉,这篇继续讲讲我自己DIY移民的情况。 没看上一篇的可以挪步这里: M叔聊移民(一):我从名校毕业,却选择去美国切鸡肉
我是如何DIY办理了美国EB3移民?
说回自己的案子,由于我给律所做了很多贡献,所以律师基本上就相当于用极低的费用帮我申请了这个项目。律师费极低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律师把我申请的全套材料都让我自己给自己做的,律师直接亲口跟我说的就是“DO IT YOURSELF”了。 简直不可能有人比我更加DIY了。
因此我可以很有信心的说,全国范围内应该没有第2个人比我更懂这个项目了。毕竟我是亲自在律所里面连paper work都是自己给自己操作的,而且我亲手处理的案子最早是2006年申请的,到了2013-2014年左右我在律所的时候排期才刚刚排到,因此我对于这个项目的观察周期,也跨越了将近15年(现在是2021年)。
在律所处理过的部分劳工卡抽查AUDIT案例,蓝色封皮都是2013年之后做的案子
大家能否DIY办理美国EB3移民
我知道很多人点进来是想看如何能够绕过中介自己来操作的。我只能说这个想法还是比较单纯的。雇主帮我们申请这个操作,中间不仅排期时间长,还要经过很多道手续,尤其是为了应付劳工部和移民局的检查,要做非常多的操作流程,劳工卡的申请要交到劳工部,这个操作大部分雇主的HR部门都不会处理,然后移民请愿I140的申请,是要有移民律师帮忙递交的。 所以这类申请全程一定要请专业的人士来协助申请。
很多律所没有经验处理这种劳工卡的申请,就很容易在中间出问题。这类申请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做PERM。曾经有一家中介公司试图绕过我们律所自己帮雇主递交这个PERM,结果导致大批案子被拒。没有金刚钻,还是不要揽这个瓷器活为妙。 有趣的是,现在的一些同行为了和我们竞争,还创造了雇主offer letter这一个无中生有的环节。
PERM流程那么麻烦,雇主愿意帮我们走PERM流程申请劳工卡,已经充分证明了雇主想要雇佣我们,所以我们的雇主根本没有offer letter这个环节。 有些不懂行的客户,听了同行的话术之后信以为真,以为一定要提供offer letter才能证明雇主的招工意愿,实际上完全是没有必要的。我们不仅协助鸡肉加工厂的客户申请了美国EB3,还帮助很多人申请了必胜客、赛百味、华夫饼工厂、清洁工、挤奶工、厨师等等,从来没有过offer letter。
客人非得要的话,还要特地去麻烦雇主,有时候我们也很无奈。毕竟客人们信息不对称,生怕自己被骗。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希望大家读完我的文章,能够对这个项目有更深入的了解,认识到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要点。
说起DIY,我们有一个客户曾经按照读者们想象中的方式自己尝试申请,做出了非常多的努力,但是最后还是选择通过我们申请。他的背景非常的传奇,我正好分享给大家。他的祖上,是西点军校第1位华人毕业生,在那个年代,绝对是国民党党内的风云人物,后代大多数也是人中龙凤。 家族中只有他家的那一支,在解放后既没有去美国,也没有去台湾,而是毅然留在了国内,没想到因为出身问题,发展一直受限。
后来他自己去澳大利亚做切肉工,通过辛勤劳动,成功拿到了澳大利亚的身份。但是他并不喜欢澳大利亚的环境,而且他们家族在美国的分支发展得枝繁叶茂,所以他毅然决定继续往美国发展。
咨询过自己能否申请庇护,咨询过各种其他的方式,最后还是觉得美国EB3非技术类移民适合自己。而且他的英语沟通能力很强,调研能力也很强,曾经给雇主直接一家一家打电话询问如何能够帮助他申请,结果基本都被拒之门外。
最后他发现,想要申请提供EB3非技术类岗位的大型鸡肉加工厂雇主,还是要通过居间服务的专业人士才能够顺利的申请下来,多方比较之后,还是认可我们的雇主实力和专业度还有业内的口碑,在和我初次咨询过去了4年之后,最终通过我们递交了申请。所以在EB3非技术类这个项目上,基本是不存在大家想象中的DIY的可能性的。
律所老板儿子客串过美剧《纸牌屋》,韩美混血,巨帅。我老婆负责给他安排律所工作。
我自己案子的进展
我自己的案子从申请开始就几乎遭遇了能遭遇的一切坎坷。这个不是说我做的申请材料出了问题,而是完全看运气的随机事件。 比如我自己的申请遭遇了劳工卡抽查,额外多等了一年半。等我的劳工卡批出来的时候,在我之后申请的很多客户早就已经拿到了I140的审批了。
在I140阶段,我的案子又经历了RFE(Request for Evidence补件),不过经过律所的精心准备,花了一些时间也顺利获批。正常来说这时候我就可以松一口气,慢慢等排期获批了拿绿卡就好。 但是没想到川普来了!川普上台的后果是,美国政府史无前例地开始大规模REVIEW一些获批的I140案子,我们称之为重审。这时候很多客人又开始提心吊胆,生怕被拒了导致优先日作废的情况。不过幸好最近这些重审的案子陆续已经开始重新获批了。
我自己的案子是2014年5月2日的优先日,2017年5月15日移送NVC
虽然我自己的案子历经曲折,但我们创造了很多业内的奇迹。比如客户签约后12小时就递交申请,拿到优先日,比如在没加急的情况下I140只花了不到一个月就获批,我们国际排期的客户用了不到两年就通过EB3移民拿到了绿卡,甚至已经结束了1年的工期,开启了在佛罗里达带娃的新生活……
在过去的15年里,我们见证了移民局的胡搅蛮缠,鸡蛋里挑骨头,见证了官网的不靠谱,搞错名字,见证了DS-230变成DS-260,官网系统无数次改版等等,见得多了,就佛系了,也知道了真正重要的是什么:靠谱的雇主、靠谱的律师、靠谱的自己。
客户2014年10月优先日,I140被重审Review,2021年2月19日重审获批
曾经有一个时间段,像我们这种常年招工、并且招了很多人的雇主,受到了劳工部和移民局的严厉审查。因为一些韩国的不良中介,跟客户说拿了绿卡不用工作,造成了恶劣影响,导致美国政府对这类项目开展了严格的审查。
2019年的时候,美国政府甚至专门派人去我申请的工厂实地突击考察,就是要看看我们到底有多少海外劳工是真实地在雇主处工作的。 检查结果是:注册在籍的100多位EB3移民劳工,只有3位不在工厂:有两位是当天请了假,只有一位是在拿到绿卡后放了雇主鸽子的。这个比例非常健康,所以我们的案子陆续的获批非常顺利,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了。而据说现在一些同行在招募客人的时候,跟大家说不需要怎么工作,那这样的雇主未来很可能会经不起严格的审查,导致案子大批被拒。
在那个时间段,劳工部和移民局对于从来没怎么招聘过EB3工人的雇主,审批的速度就很快;而对我们这类大雇主审查的就很详细,反而拖累了审批速度。但是稍微了解一点美国EB3移民项目的人都知道,最重要的是递交的时间,而不是什么时候批出来。 只要最后I140 顺利批出来,中间审理的时间久一点,丝毫不影响我们早日登陆。最终的原则就是谁递交的早(优先日),谁先拿绿卡,而不是谁获批的早谁先拿卡。
不仅如此,如果在I140阶段审理的时间久一点,反而对于一些家庭是有巨大的好处的。因为审理I140的时间是可以从孩子的年龄里面剔除掉的。审批的时间越久,孩子超龄的风险就越低。 申请EB3移民,是一个比较熬心力的事儿。中间其实有很多风吹草动,本身对于案子没有太大的影响,最后也都能获批,所以像我这样每年处理大量案子的人,其实都见怪不怪了。但是对于每一个申请人来说,自己的案子对他们来说就是唯一在乎的事情。遇到各种风吹草动,就难免担心受怕。生怕自己被拒,或者生怕中介公司骗自己等等。
实际上很多案子审理的详细流程都是一个黑匣子,只能慢慢等劳工部等移民局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复。无论是自己打电话给这两个部门咨询自己案子的进展,还是反复的来问我们,其实都问不到详细的细节。我们大多数情况下也只很无奈的,只能跟大家说多等一等。自从我办了美国EB3移民以后,这个领域还发生了很多故事,且听我慢慢道来。这次先说这么多,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麦克斯出国,免得错过后面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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