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EB1移民又称“杰出人才”移民,美国政府为吸纳世界各国优秀人才, 使其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而长期采取的一项稳定的移民政策。 根据移民法规定,满足EB1“杰出人才”标准并通过移民局审核的申请者,无论身处美国或其他国家,都无需再另行申请劳工证,无需排期,即可申请并获得永久绿卡。那么,EB1A怎么申请呢?什么样的人申请美国EB1移民比较容易些?麦克斯出国为您分析。
一、EB1A杰出人才
1.如何定义EB1A的杰出人才
移民法案中的“杰出人才”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艺术、科学、商业、教育或体育方面杰出能力的人。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在此领域长期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好评,且该成就达到少数顶尖人才拥有的专业水平。
2.申请EB1A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提交I-140表格,
2)提交485申请~背景调查表格(可同时附带配偶子女情况一并提交)
3)提交符合EB-1A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文件。根据所需申请领域的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证明也各不相同,所以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事务专家。
3.EB1A 对资金、年龄、学历、语言能力的要求
只要符合移民法案所规定的杰出人才10项标准中的任意3项,则资金、年龄、学历、语言能力都将不是问题。
4.EB1A申请关键点
(1)公务员能否申请EB1A 这个关乎作为公务员的申请人的职位、职务和工作性质,若美国政府认为通过该申请人的签注将会给美国国家利益带来不利影响,移民局将直接拒绝。
(2)当同时满足杰出人才EB1A和杰出教授/研究人员EB1B的申请条件该如何选择?
如果能同时满足EB1A和EB1B,一般情况下建议您申请EB1A,原因如下:
1)雇主要求:EB1A类不会限定申请人在所提交申请领域内有特定雇主;EB1B需要雇主的支持,若申请过程中更换雇主,则正在进行的申请有可能被直接终止;
2)工作职位要求:EB1A类不会限定申请人在所提交申请的特定工作职位;EB1B需要在所申请领域有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职位的承诺;
二、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移民-EB1C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指那些被跨国公司调任到美国的高级行政人员或高级经理。该外籍人士须获得美国公司永久聘任,并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间内已为该美国公司的海外相关企业(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同样,EB-1C不需要申请劳工证,但需要有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需由美国雇主出面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1.跨国公司的定义
(1)美国公司必须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资企业或关联公司;
(2)在美国的公司必须正常经营至少一年以上;
(3)公司正式雇员人数20—30人;
(4)公司营业额500万人民币以上;
(5)USCIS条例有要求该雇主要有在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经营生意,其中在美国的可以是子公司或分公司;
2.EB1C申请人资格
EB1C类是提供给曾在美国和海外的分支机构工作过的高级人员或经理。这些高级管理人员或经理须在过去的三年内在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连续工作一年是指这三年内任何一年的连续工作);来到美国后必须服务于同一间公司(或分公司)同一个职位。一个成功的EB1C申请可以让移民签证受益人成功调职美国公司并获得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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