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主要鼓励外国企业在美国做生意和投资,这样的设置规则正适合中国各类企业到美国经商(跨国公司)需派遣或调动企业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到美国工作的情况。中国企业需在美国设立分支机构,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和L1B两种签证,其中LIA签证是为跨国高管来美经营管理美国分/子公司而提供的工作签证,在美居留时间最长可达七年。
一、美国L1A签证
美国L1A签证为非移民签证,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L1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家属在一定的期限内可以转换移民身份,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申请程序是先经美国移民局批准,美驻外使领馆凭移民局的批准函(I-797表)核发签证,取得签证后方可赴美工作。
1.申请条件
L1A申请人的主要条件是必须是中国企业的领导人或相当于经理级的行政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公司部门经理等),已在中国公司内部担任以上职位一年以上,而公司又有意开始在美国做生意,即可开始申请。
(1)有较高的身份(经理以上高层人员,而非中层管理人员);
(2)有权聘用和解雇公司人员;
(3)有权使用公司的资金;
(4)有权签署合同;
2.申请所需材料
主要是简历、学历证明(虽然L1签证对申请人的学历没有要求,但是仍然需要提供学历证明)、在职证明、调派证明、护照复印件、过去三年在美国的签证经历、任何能证明管理经验或者专业背景的文件等。
二、EB1C杰出管理人才移民
美国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该签证被称为美国性价比最高项目,是商业人士的最佳选择。
1.申请条件
(1)申请人身份为股东、企业主、法人,或在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在中国公司担任高管职务;
(2)企业年营业额600万以上;
(3)申请人无美国移民拒签纪录;
2.申请关键点
(1)“真实性”,即美国海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真实的经营;
(2)美国公司的营业状况(营业额、纳税和雇用人数),未来是有扩大经营的可能,所以给予永居绿卡便于申请人未来在美长期工作和生活;
(3)合法的资金的来源路径;
(4)美国公司充足的办公场所sufficient phycal premises;
(5)外国母公司和美国子公司可从事不一样的经营业务;
(6)在美国的子公司,一年之内是否有能力支付一个高管/高级经理人的职位工资和纳税;
由此可以看出,当您手持一张L1A签证的时候,就有长达7年的时间来运作美国移民的事项,而L1A签证的申办成功也证明您拥有跨国企业高管的身份,后期就可以通过L1A签证转EB1C的方式申请美国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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