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是指那些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 体育等领域中获得国家或国际上的认可,而且其研究成果在该领域影响深远,受到同行广泛肯定的杰出人才。EB1-A的考核标准比较严格,且在EB1-A申请过程中,有关于媒体报道的要求。移民局官网对于EB1-A的媒体报道媒介是这样标注的:“主要媒体”标准:“在专业或主要贸易出版物或其他与外侨从事分类工作有关的主要媒体中发表的关于外国人的材料”。那么申请EB1- A? 究竟什么样的媒体报道够格呢?带着这个疑问,麦克斯出国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法律条文认可的三种媒体类型
1.专业刊物
“专业刊物”的意思,顾名思义,就是刊登科研论文的专业刊物,是获得专业内人士认可的期刊。如果申请提供“专业刊物”报道作为证据来证明特殊才能,当该类刊物并非十分著名时,我们建议申请人应该列出一些具体数据说明该刊物的出版量、阅览率、读者群和影响范围。只有通过具体的信息数据来证明该刊物的影响力和重要性,才能向说服移民官这些报导文章为有效证据,才可能证明申请人的贡献和成就。
2.主要商业出版物
“主要商业出版物”即强调商业行业性。商业性出版物的表现方式可以是新闻、专访、评论等。不同于专业刊物的学术性,主要商业出版物会相对通俗易懂,非本专业的读者也可以看懂,另外,美国行政上诉办公室(AAO)也特别指出,只有全国发行或国际发行的出版物才算“主要”出版物。
3.其他主要媒体
“其他主要媒体”是指学术和行业刊物之外的新闻媒体,这些媒体是具有全国、甚至国际性的报纸、电台、电视或其它新闻媒体。毫无疑问,这种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电视台,就满足主体要求。
二、申请人媒体报道的选择
很多看似是地方性的媒体,他们是全国发行的,读者群可能是全国性的,或者影响力可能是全国性的。并非所有的申请人都会有机会经常获得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很多申请人成就很多,但以地方媒体的报道居多。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看这个地方媒体的影响力如何,是否具有全国性的甚至更广范围的影响力。此外,在现在的互联网时代,其实发行区域的疆界已经被网络打破。很多以地方命名的报纸都有自己的网站。全国,甚至全世界的人其实都可以读到这份报纸。那么如果网站的访问量已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自然也足以说明其更广范围内的影响力。
另外,在审理申请人的特殊人才申请中,移民官通过计算证据数量和综合考虑证据力度来判断申请人是否达标。所以选择合适的媒体报道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媒体报道的影响力以及其报道方法都对申请人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小编在此建议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做出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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